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我们对权利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越来越注重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权利,因为只要我们的作品创作完成,就能够直接拥有著作权。
有权利存在,就会产生侵权问题,原则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就会导致侵权现象发生,但是《著作权法》也有可不经许可的例外规定。
一、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引用例子进行说明会是很好的学习方法。有时我们可能需要引用他人作品,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考虑,我们是否可以引用的问题。从法条中可以看出,我们应就说明的问题进行适当引用。
(一) 非商业使用
当然适当引用就要排除商业使用,因为所有商业使用都属于非正当使用目的,但是非商业使用时也禁止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序良俗的有关规定,比如:进行邪教宣传。
(二)不对原作品产生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适当引用不应该产生替代原作品作用进而损害原作者的商业利益。
网易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使用了闫守玉的摄影作品,用于说明“老北京十大会馆”这一问题。但网易公司使用涉案作品的方式对闫守玉该作品正常的网络传播行为起到了替代作用,进而损害了闫守玉的商业利益,故不属于合理使用闫守玉摄影作品。
因此,我们在引用他人作品使用时,不应对他人作品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不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用作品与问题具有关联性
我们不仅要考虑是否引用适当,也要考虑引用作品与我们想要说明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二者的关联性是指,在原有作品为依据的前提下,能够使我们想说明的问题得到解释,即我们的引用是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所以我们不仅要适当使用引用的作品,而且我们要正确使用引用作品。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我们适当、正确地使用他人作品的重要依据,该制度能够促进进步,能够使我们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能够推动更多创新的出现。